投資韓團演唱會「2年詐1600萬」 Akemi前經紀人造假協議書被抓包

▲▼   趙崇伶  。(圖/記者劉昌松攝)

▲前經紀人趙崇伶多次以舉辦韓團來台演唱會名義詐財,還想拿假的協議書呼攏法官。(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曾擔任名模Akemi香月明美及俄羅斯女藝人安妮經紀人趙崇伶,2017年到2018年間,四處向親友佯稱,邀請韓國偶像團體「VIXX」來台舉行演唱會,詐得投資款共約1600萬元,趙崇伶3度被起訴詐欺等罪之後,拿出一份獲得演唱會授權的協議書自清,卻被法院查出協議書造假,台北地檢署16日再起訴趙涉偽造文書罪嫌。

綽號「美寶」、「mable」的趙崇伶,原本是汎迪娛樂有限公司、汎迪國際廣告有限公司,及麥斯平方文創有限公司的負責人,2017年間,因個人財務出現問題開始行騙,涉及的刑事案件主要分為3部分,首先是2017年底,分別謊稱要舉辦團體「玖壹壹」、韓團「BTOB」演唱會來台演唱會,詐財400萬元,此案已由法院判刑1年4月定讞。

▲▼安妮出席設計師林薇訂製禮服秀。(圖/記者張一中攝)

▲趙崇伶曾擔任安妮的經紀人,最後因合約問題鬧翻。(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之後檢察官有陸續接獲報案,查出趙崇伶同樣在2017年間,藉口將安排韓國藝人蘇志燮來台舉行見面會,以及VIXX演唱會等名目,向投資人募資約600萬元。另一方面,2018年間,趙崇伶持續以舉辦VIXX演唱會、將舉辦香港藝人劉德華演唱會為由詐財,甚至佯稱有9張林俊傑的演唱會門票,騙走歌迷購票款4萬多元,總計不法所得近600萬元;這2件案子目前都在法院審理中。

其中在VIXX演唱會詐騙案中,趙崇伶為了證明清白,在法庭上拿出過去從來沒出現的協議書,佯稱自己的確獲得韓國HY公司簽約,取得演唱會主辦權,但是法院函詢2017年間確實主辦過VIXX演唱會的點子海洋公司,結果發現,當年VIXX包括隊長等人有兵役問題,根本無法離開韓國,所以點子海洋和VIXX所屬的經紀公司Jellyfish簽約時,早已講明只會有2名團員來台,演唱會名稱也只能叫做「VIXX LR」。

法院調查認定,趙崇伶連在審判中拿出的證據都是造假的,除依法重判趙崇伶徒刑6年,另有6個月得易科罰金外,也依職權告發趙崇伶涉嫌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收案後開庭,趙崇伶仍堅持沒有造假協議書,檢察官最後依法院調查結果,再次將趙崇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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