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女同事,法院判決2人須賠償20萬元給正宮。(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在科技公司工作的人夫外遇女技術員,不僅早在婚前就發生多次性行為,傳訊調情內容更為鹹濕「用你的香腸充電」、「我的肉體讓你飽了」,妻子崩潰向小三提告求償80萬元。一、二審法院皆判賠20萬元,不得再上訴。
正宮指控,丈夫阿成(化名)於2020年5月結婚,卻發現他在婚前2個月就已外遇,對象是公司的女同事小琳(化名),小琳不僅強迫阿成提供家裡鑰匙,還竊得正宮電話號碼,令正宮崩潰提告求償80萬元。
小琳反駁,即使2人有曖昧對話,也無從證明發生性行為,且他們交往期間僅短短60天,佔正宮婚姻期間的百分之6,縱然她侵害正宮配偶權,情節亦非重大。
法院勘驗2人對話紀錄,交往期間小琳曾說「我無法接受她,也請你不要再主動打電話給她了」、「不要跟我說在挑她的生日禮物」等討厭正宮的話,也不乏出現鹹濕內容「用你的香腸充電」、「今天也很硬很猛,讓人不要不要的」,堪認小琳侵害正宮配偶權,一審判賠20萬元。雙方提上訴,高院認為兩方所提的新證據均不足以影響判決結果,判決駁回,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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