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與小朵相約摩鐵辦事,事後遭告性侵,法官認為小朵是「想發展包養關係卻收不到錢」,判黃無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在包養網站上認識了女子小朵(化名),並與對方相約摩鐵開房間,但完事後遭小朵提告性侵。法官調查發現,小朵事發後傳訊黃男「你會付錢給我嗎」要求給付6萬元,還說「上包養網就是因為經濟有需求」,因此認定小朵因黃男沒付錢,誇大渲染黃男行為,判黃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小朵指控黃男在今年2月19日以吃飯為由約她出門,接著卻說要休息將她帶到摩鐵,她因為身上的錢不夠搭車離開、只好答應黃一同前往,卻在摩鐵遭到強壓性侵。
黃男則表示,他與小朵約會吃飯,雙方有說有笑,感覺很好,小朵還答應黃男一起上摩鐵,黃男表示「2人就像情侶一樣」,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行為,否認自己有性侵對方。
此外,小朵事後傳訊給黃「你會付錢給我嗎」、「我的第一次都給你了,希望可以有6萬」、「上包養網就是因為經濟有需求」,更進一步詢問「長期的話一個月能提供多少生活費」,但黃男以「我以為我們彼此有感覺,現在我覺得我好像被仙人跳」、「我想要的不是這樣的關係,6萬我真的沒辦法」等語回傳。
一審法官認為,雙方從「甜心花園」包養網站上認識,從對話可以看出,小朵非常介意黃男沒有付錢,認為她因為收不到錢,誇大渲染黃男行為,因此判黃男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黃男明知小朵有憂鬱症,也看到對方吃藥,卻未載她回家休息,反而把小朵帶到旅館強制發生性行為,小朵當時因藥物副作用而無力反抗,且突遭黃男強壓親吻嚇到不知所措,所以小朵當時未於黃男沖澡空檔做出任何自救行為,並非不可能之事。
台中高分院法官調查發現,小朵並未以言詞、動作向黃男表達不願發生性交行為之意,且當黃男在摩鐵洗澡時,小朵也有機會趁隙逃離、打電話求救,但她卻選擇留在房間中,甚至之後還多次傳訊給黃「我害怕擔心能來陪我嗎」,提供的診斷證明書也難以認定小朵因疾病影響,導致有欠缺認知、無法了解、判斷他人意圖的情形,認為檢方舉證不足,因此維持一審判決,判黃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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