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嘉義市長候選人日前因病逝世,中選會依選罷法規定終止選舉並改為12月18日舉辦,藍綠都有不同意見,對此,李進勇表示,若要在11月26日辦理,只有23天時間可以籌備選務工作,絕對沒有辦法完成,在徵詢嘉義市選委會後,最後才拍板12月18日投票。
李進勇17日至立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對於嘉義市長選戰延期,李進勇表示,市長候選人若投票前死亡,依選罷法規定必須終止選舉並另行舉辦,至於在哪天由中選會委員會議作決定,但必須在選務相關作業配合情況下辦理。
李進勇指出,候選人11月2日死亡,3日就公告重新選舉,若要在11月26日辦理,只有23天時間可以籌備相關選務工作,絕對沒有辦法完成,一次新的選舉所有程序要重新走過,一樣都不能短少,若要併在11月26日舉行,選務上確實有困難。
李進勇解釋,因為這屆市長任期到12月24日,重新辦理選舉完成後,也要讓當選人有充分時間準備就職,包括政策規劃、人事安排,需要預留相當時間,
李進勇指出,11月26日絕對來不及、12月3日有些急迫、12月10日是可以考慮的時間點、17日的話到任期屆滿也還有一個禮拜時間準備,因此當時在考慮10日跟17日兩個時間點。徵詢嘉義市選委會後發現,10日當天有地方性特考,嘉義考區有3千人參加,怕影響他們的投票權,就接受嘉義市選委會意見,不訂在10日。
至於為何最後是12月18日投票、而非17日,李進勇說明,因為當天是嘉義市學校的補課日,也沒有辦法辦理相關選務,參採地方選委會意見才訂在18日,讓選務能夠順利籌備,此外也有新的候選人報名,也要有相當時間讓他做考量。
對於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提問,是否未來發生類似狀況都改期辦理?李進勇指出,未來發生類似狀況時,若在時間充裕還是盡量併在一起。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則質疑,若有心人士惡意干擾選務,故意登記健康不佳的候選人,恐導致選舉選不完,內政部與中選會應研議改善《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內政部花敬群則允諾研商修正第30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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