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投票日禁止助選行為 中選會提醒:別戴「候選人口罩」投票

▲▼中選會表示,投票日當天不要配戴有候選人相關資訊口罩進入投票所。(圖/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表示,投票日當天不要配戴有候選人相關資訊口罩進入投票所。(圖/中選會提供)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進入最後倒數,中選會17日提醒,11月26日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競助選行為,同時也不可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的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進入投票所投票。由於這次選舉不少候選人喜歡發放口罩作為競選小物,中選會也特別提醒,若佩戴候選人口罩進入投票所,也會涉及競助選行為。

中選會指出,根據《公職選罷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反者,依同法第11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表示,投票日當天不要配戴有候選人相關資訊口罩進入投票所。(圖/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表示公布投票所動線圖。(圖/中選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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