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檢方查獲首件里長現金賄選,被告假濟貧真賄選,後來5萬元交保。(圖/台中地檢署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大甲區洪姓現任里長,被控遊說某佛教團體基金會,將今年度「寒冬送暖活動」的救濟金發放動,改到她的競選總部進行,而10名符合資格的中低收入戶,到場領了1500元,還高喊「凍選」,暗示收受救濟金者支持,檢方昨天傳喚16名相關人士到案說明,依涉嫌投票行賄罪偵訊,諭知洪女5萬元交保,此件為台中首宗現金賄選案。
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大甲區洪姓里長為尋求連任,透過關係遊說某佛教團體基金會,將原本應該在基金會發放的救濟金,改到她的競選總部,而且由洪女決定符合領取的中低收入的領取人名單並且親自通知,再由基金會人員發放,每人領了1500元紅包,在場人士高喊「凍選」,暗示投票支持洪女。
檢方昨天16 日上午指揮警調,到里長住處兼競選辦公室等5處搜索,傳喚里長候選人、佛教基金會人員、選民共16人到案說明,並查扣紅包袋、領取救濟金名冊等證物,1千5百元救濟金雖是基金會支出,但洪女親自通知,且選在競總發放,難免讓選民誤解,此舉「假濟貧真賄選」行為,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諭知被告洪女具保5萬元。
地檢署強調,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距今僅餘9日,中檢必嚴查究辦賄選案,中檢檢察長郭永發也呼籲候選人應以政見理念爭取選民認同支持,如以金錢、餐宴、招待旅遊或贈與禮品,尋求選民投票支持,都屬於投票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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