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1126還有修憲複決!18歲公民權是什麼? 6大重點一次看

▲▼投票,投票箱,民間機構,選舉,選票,監票(圖/記者周宸亘攝)

▲2022複決綁大選。(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九合一大選11月26日舉行,當天18歲公民權有關的「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也將登場,為我國憲政史上的第一次修憲複決交付公民投票,若修憲通過,未來凡年滿18歲公民將依法有參政權。《ETtoday新聞雲》整理該案的投票資格、修憲內容與通過門檻等相關訊息,帶您快速了解。

18歲公民權修憲為何重要?

18歲公民權修憲案將與九合一大選同日舉行,是台灣首次公民複決案。此次修憲複決具有公民首度行使修憲複決的歷史意義,在這之前,我國憲法歷經7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

18歲公民權修憲案將決定18歲、19歲的國民是否可以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而依我國目前最新人口數推估,如修憲通過後,預計將增加選舉人約41萬1,221人。

公民複決是什麼?

根據我國憲法第17條訂定,公民享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利;而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第1項也指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須交付公民投票複決,即為公民用投票方式對立法機關通過的憲法、法律或重大政策,表示贊同與否,是人民參政權之一。

修憲複決投票資格

針對修憲複決投票資格,依照《憲法》第130條指出,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且未受監護宣告者。中選會解釋,憲法沒有明確規定有修憲複決投票權的國民須繼續居住幾個月以上,因此按公民投票法第8條規定,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者才有修憲複決投票資格。

18歲公民權修憲內容

根據中選會公告,其內容為,「憲法第一條之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18歲公民權修憲案若通過,代表年滿18歲之國民,未來有權利投票給候選人、參與修憲複決、罷免地方首長或民意代表,還有參選公職人員等。

18歲公民權修憲案投票時間,選票長怎樣?

18歲公民權修憲案投票時間於26日,早上8時至下午4時,與九合一大選共同舉行,投票地點依公告之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該案公投票以白色印製,公投票刊印有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編號、複決事項、同意及不同意等欄,其中「複決事項欄」刊登立法院提出交由公民複決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全文,由投票權人在公投票圈選欄圈選「同意」或「不同意」。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投票式樣。(圖/中選會提供)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投票式樣。(圖/中選會提供)

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門檻為何?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公民複決的門檻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以此次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為例,本次預估選舉人數約為1930萬人,代表至少要有965萬人投下同意票,修憲案才會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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