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資料照)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前上尉李振育盜賣土地案,監委調查發現,李利用不實文件蓋用關防,進而向廠商或民人詐取新臺幣1,063萬2,361元,又乘隙潛逃,顯示國防部諸多違法怠失,監察院予以糾正。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2020年揭發一起「神鬼上尉詐騙案」,陸軍六軍團軍眷服務組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從2017年下半年起,私自出租軍方列管的4塊國有眷地、假借發包小型工程名義,透過盜蓋關防等手法製作合約、收據取信廠商,詐取上千萬元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事情曝光後,李振育被軍方記7大過撤職查辦,卻在移送後潛逃。
監察委員賴振昌調查發現,國防部及陸軍司令部之列管空置眷(營)地管理維護實施計畫權責不明、執行困難及基層人員專業不足,空置眷地管理維護教育訓練亦徒具形式;六軍團列管眷地巡查紀錄填報不實,且輔支單位管理人員離退,因循敷衍監督業務移交程序,眷服部門未落實列管空置眷地抽檢督考規範。
調查報告指出,六軍團對於李振育之考核不確實、留營審查欠周延,且因久任一職未適時調整職務,復用印程序嚴重疏漏,致李員得以利用將不實之補償金、履約保證金及鑑定費款項繳費證明、契約文件等蓋用關防,進而向廠商或民人詐取相關費用計新臺幣1,063萬2,361元。
調查報告顯示,對李振育之懲罰、撤職程序符合「刑懲併行」原則,然而,國防部相關單位處置疏於注意,致生李振育乘隙潛逃;又六軍團案件調查過程欠周延,後續清查作為亦未避嫌,皆確有重大違法怠失。
監委指出,本案涉案人員層級雖然不高,每次貪瀆金額不大,且犯罪手法亦十分簡單,但因違法期間很長而不被發現,累計金額竟高達千萬元以上,顯見國防部之防弊措施有嚴重疏失,經監察院依法提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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