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檢警破獲國內治安史上最大宗栽植大麻案,起出多達4218株大麻植株,市值逾12億6千萬元,圖為警方現場查獲大麻田。(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檢警今年9月底在龍潭區查獲面積逾一甲農場栽植大麻植株,現場起出4218大麻植株,市值超過12億6千萬元,可提供百萬以上人次吸食,檢警查獲主嫌吳來居等8名犯嫌到案,因事證確鑿,檢方昨天偵結依製造二級毒品罪起訴吳來居等8人並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18日審訊後認為被告吳來居等8人應予羈押,但均未禁見。
▲圖為警方押解涉案吳來居等8人到案。(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檢警於今年9月20日在龍潭區601空騎旅基地旁偏僻農場,查獲國內史上最大宗毒品栽植案,主嫌吳來居租用農場後,在農場四周栽種植栽擋住外部視線,卻在內部種植大麻植株,檢警經過長期蒐證,利用拂曉聲請拘票與搜索票進入農場,動員大批警力在現場查獲總計4218盆大麻植株,粗估市值超過12億6千萬元,並可提供百萬以上人次吸食,檢方昨天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桃園地院今日召開聲押庭審理,吳來居等8名被告經法官訊問後均坦承犯行,並有檢警提供相關證據佐證,其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重大,吳嫌等被告所犯為法定刑期10年以上之重罪,有逃亡之可能性。
▲圖為警方在現場查獲大麻植株。(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法官審酌,被告吳來居與已過世之陳姓男子曾共同協議為本案犯行時,原有約定若犯行曝光將由陳男面承擔刑事責任,檢警根據吳來居前有通緝紀錄,足可認為有逃避責任而畏罪逃亡可能性。此外,吳來居曾參與幫派組織,於本案又投入近千萬資金,本身經營公司,經濟狀況甚佳,有相當之人脈與經濟能遂行其逃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3款之羈押原因,法官認為本案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但未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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