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童遭表叔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宜蘭報導
宜蘭阿龍(化名)為6歲男童的表叔,然而他卻在2019年間,兩度性侵男童。一審法官依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判阿龍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二審法官認為,阿龍應該是觸犯強制性交罪,但又發現阿龍有智能障礙,因此撤銷原判決,改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龍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阿龍2019年10月中旬某日,要求男童跪在他的前方,對他性侵得逞,他在2019年12月31日與男童到某社區活動中心時,要求男童躺下,再度對他性侵。男童上學時跟老師談到阿龍的行為,全案才因此曝光,他後來在偵訊時表示「表叔尿尿在我嘴巴裡,我沒有吐出來,我不敢拒絕,我怕他打我」。
一審法官認為,阿龍無犯罪紀錄,且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與男童、男童家人取得和解,因此依對於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判阿龍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阿龍所犯的是強制性交罪,不是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
二審法官調查,認為阿龍所犯應為強制性交罪,但考慮到阿龍有智能障礙且領有清寒證明書,並已與男童、男童家人取得和解,因此雖撤銷原判,改依強制性交罪定罪,但仍然處阿龍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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