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集團利用開設旅行社作掩護,短短3個月就匯入台灣超過22億元,台中警方破獲洗錢水房25人。(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警方為了防止境外資金透過地下匯兌方式流入台灣,影響選舉,今年9月起陸續破獲洗錢水房8件、25人,不法集團透過開設旅行社或是貿易公司,合法掩護非法,將販毒、網路簽賭、詐欺等所得,在短短3個月已有22億匯回台灣,訊問後25人全依洗錢防制法送辦。
警方表示,洗錢業者主要以台灣與中國、越南、印尼及菲律賓間轉匯最多,常以旅行社、人力仲介公司或第三方支付公司為掩飾,作為詐騙集團異地移轉資金的洗錢方式,亦不排除是有心人士利用境外資金,企圖干擾下周選舉。
警方舉例,洗錢業者同時在台灣、東南亞國家各設旅行社或公司,不法集團把錢交給東南亞當地公司1百萬元,台灣公司依金額大小、長期或短期配合,抽佣3%至5%手續費,如果是在歐美、日本管制較嚴格國家,抽佣更高,扣掉手續費後,交給在台同夥,所以破獲的8間水房,每間都有數千萬元現金,一旦涉嫌洗錢,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不少在台移工為了節省薪資匯回母國的匯率,利用地下匯兌,省下差價,而不法集團看上這塊大餅,利用開設旅行社及貿易公司業務,合法掩護非法,其犯罪手法是由旅行社架設公司網頁,以及設立手機app,有需求者上網申請會員,透過第三方支付公司,到超商繳費,取得序號,繳費完成後,集團再透過旗下貿易公司,匯到越南、印尼或菲律賓,規避銀行法,警方已查獲地下匯兌7件、12人,匯出金額824萬4064元。
違反銀行法的12人,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者,更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千5百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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