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花蘿遭林男下藥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莊智勝/台北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日前到朋友招待所,點了酒店妹花蘿(化名)坐檯,不料林男竟趁隙下藥,花蘿昏迷後就此失身。法院審理後,認定林男下藥性侵犯行明確,一審判刑7年2月、二審改判7年4月,更一審法院也判刑7年4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定讞,林男即將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林男2017年6月28日晚間前往某酒店,並點了花蘿坐檯6小時,席間一夥人飲酒作樂,直到清晨4時許眾人陸續離去,只剩下林男與花蘿2人,這時林男點起香菸,詢問身旁的花蘿「妳相不相信我?」花蘿回答「相信你啊!」隨後林男朝著花蘿臉部吐了一口煙,花蘿就此失去意識、陷入昏迷。
直到當天上午7時許,花蘿醒轉後即發現下體刺痛,且下身穿的丁字褲也移位,立即質問林男。林男隨即坦承指侵,花蘿立即離開現場,並打電話向友人哭訴;經報警、驗傷後,發現體內有鎮靜安眠藥物成分。檢方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對林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發現花蘿體內驗出苯二氮平類中樞神經抑制劑之鎮靜安眠藥物Nimetazepam(硝甲西泮,俗稱「一粒眠」或「紅豆」,屬於第三級毒品)的成分,懷疑是林男摻入花蘿酒杯內,趁藥效即將發作之際,才對花蘿噴煙。不過林男否認下藥,他辯稱當天確實有撫摸花蘿胸部、下體,但因為喝了太多酒,不確定是否手指侵入;另外律師也說,文獻資料均說沒有「迷昏煙」存在,由於花蘿是酒店小姐,懷疑她日夜顛倒,可能是自行到藥局購買安眠藥服用才會有安眠藥反應。
而法院進一步調查,這才發現林男在花蘿到場1小時後,就拿出粉紅色藥丸,讓花蘿服用,再加上眾人當天飲用不少酒精,法院認定,是林男趁機將安眠藥下在花蘿酒杯中,讓她飲用後,算準時間,等藥效發作後,再趁機噴煙、性侵。一審將林男判刑7年2月、二審改判7年4月,更一審法院也判刑7年4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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