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最高法院裁定,僅開放18歲以上國民投票侵害人權。(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佩翊/編譯
紐西蘭最高法院21日裁定,現行法律中僅年滿18歲的國民可投票的規定,具有歧視性,侵犯人權。對此,紐西蘭總理阿爾登(Jacinda Ardern)表示,當局有望立法將投票門檻下修至16歲。儘管最終仍需經過國會同意,但此項進展無疑成為新里程碑。
根據《衛報》報導,紐西蘭學生3年前為了氣侯問題發起罷課行動,並展開名為「Make It 16」的請願活動,一共動員了全國數以萬計的青少年,他們期待能夠在氣候議題上擁有更多發言權,並且參與公投。因此他們也發起訴訟,歷經了長達2年的時間,最高法院最終在21日裁定目前僅開放年滿18歲以上民眾投票的規定侵害人權。
儘管如此,這項裁決仍然不代表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國民可以投票,最終還是要經過議會通過,新法才能正式上路。對此,總理阿爾登表示,「我認為,應該把這個問題交給議會,也希望每個人都有發言權。」
根據紐西蘭法律,想要修改選舉法條例,必須要獲得議會內超過75%的贊成率,也就是說,要獲得兩大黨工黨與國家黨的支持,才有可能通過。
執政黨工黨尚未宣布對於降低投票年齡的立場,不過反對黨國家黨已經表態稱,「許多其他國家的投票年齡門檻都是18歲,我們沒有看到有值得信服的理由來降低投票年齡。」目前全球僅巴西、古巴、奧地利以及馬爾他共和國等國允許16歲以上民眾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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