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彭于晏。(圖/翻攝Eddie Peng 彭于晏 Singapore Fanclub粉絲專頁)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被粉絲視為「男神」的藝人彭于晏,2017年間曾被八卦網民謠傳陪睡對岸富商換取代言機會,當時彭于晏立刻委請律師訴諸法律闢謠,但中天電視去年在談話節目重提此事炒冷飯,還列舉「4大證據」,彭于晏怒告中天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公開道歉,台北地院認定中天與所屬記者僅用三人成虎、眾口爍金的小道消息毀人名譽,判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10萬元,但不必公開道歉,可上訴。
現年40歲的彭于晏出生於澎湖,13歲隨家人移民加拿大,讀大學二年級時回台奔喪,插花演出偶像劇《愛情白皮書》而出道,從演員跨足歌手、模特兒,外型挺拔帥氣、體格精壯,被粉絲稱為「男神」,且至今單身,所以不少女粉絲自認是「彭太太」,彭于晏近年演藝發展重心均在對岸。
中天電視去年(2021年)1月底在專聊娛樂圈八卦話題的節目中,重提2017年對岸多個八卦網民盛傳的小道消息,指稱彭于晏陪睡對岸某投資公司大老闆,藉此取得代言機會與高額報酬,節目中還列舉「4大證據」,描述演藝圈小鮮肉如何與金融界大佬掛上邊。
彭于晏在2017年已火速闢謠「純屬捏造,謠言止於智者,已經交給律師在處理」,對岸網友嘲笑這起烏龍爆料「彭于晏的事別瞎猜了,很簡單,大老闆說彭于晏要做我『LP』。旁邊一個傻B若有所思的點點頭,出門就跟別人說張磊把彭于晏睡了。」意指大老闆所說的「LP」是指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卻被錯誤解讀成「老婆」。
彭于晏被中天節目重炒冷飯舉動氣炸,認為自己健康、陽光與公益形象再遭抹黑,使不知情大眾對他蔑視、侮辱與嘲笑,因此隔海委任律師怒告中天與游姓記者及潘姓主管,要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並在節目時段與中天的臉書粉絲團,播放道歉影片各2天。
中天抗辯是以「輕鬆態度閒聊明星八卦軼事」,引用早已被媒體揭露資訊,「並無誇大或加油添醋」,更已向觀眾強調「報導內容為傳聞而未經證實」、提醒大眾注意彭于晏「身為藝人的優秀表現而非其性向問題」,中天還說彭于晏是公眾人物,個人名譽權與新聞自由衝突時,應負擔較高程度的退讓、容忍義務。
法官審理認為,中天與游姓記者所提出的引用資料,包括網友在PTT發問的PO文,或是以彭于晏被大老闆「潛規則」等聳動標題、但欠缺具體內容的小道消息,無法代表播出前已善盡查證義務,卻以「不正常親密關係」等用語,使觀眾誤認彭于晏是靠性關係取得代言機會,足以毀人名譽。
法官指本案中天與游姓記者僅以三人成虎、眾口爍金的傳聞為依據,就算已提醒觀眾「純屬傳聞」,或事後平衡報導彭于晏的說法,也不能免責,判中天與已離職的游姓記者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10萬元,潘姓主管無責,法官並認定判決書可供大眾查閱、應可回覆彭于晏名譽,因此判決不必公開道歉,可上訴,中天在審理期間,已將本案報導與節目從網路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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