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公司提告蔡男在網路撰文誹謗「騙進來後再屠宰」、「政府獨厚貢養獨角怪獸」,造成嚴重商譽受損。(圖/資料照)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一名蔡姓自由評論者在鍊車網、Yahoo新聞等網路平台上,張貼文章直指GOGORO電動車睿能創意公司是「以文字把你騙進來後再屠宰」、「靠關係、靠關說在做生意」,公司對蔡男與「鍊車網」熙輿網路科技公司提告求償1元,要求將所有網路上相關貼文下架,台北地院審後判睿能勝訴,蔡除了須將所有頻論貼文移除,還須將這份法院判決書貼在自家網站上30天。
根據判決,經營電動機車生產製造等業務的睿能公司主張,蔡男在熙輿網路公司所屬的「鍊車網」與其臉書粉專、Yahoo新聞上發表「市場頻論」文章,直指睿能旗下的GOGORO是「政府獨厚貢養出來的獨角怪獸(毒攪獸)」、「靠著粉飾裝扮表面光鮮亮麗,但骨子裡卻已經是病入膏肓的重症患者」、「有心人將可能開始運作,讓電動機車的補助繼續、或是阻撓燃油機車業者取消貨物稅,但這已經不是正常的市場機制,而是靠關係、靠關說在做生意」。
睿能公司認為,蔡男藉媒體杜撰GOGORO營造油電陣營對立,並不實指控身為該領域龍頭的GOGORO安全問題拖累其他品牌,甚至煽動負面形象「第一年給你的優惠第二年再給你賺回來,先以文字把你騙進來後再屠宰,你就是要綁定兩顆電池每月1,199元才可有優惠,必須小心這些文字遊戲下的陷阱」,這些評論已造成GOGORO公司負面影響甚鉅,提告撰文的蔡男與熙輿網路公司求償1元,下架所有曾貼過的文章,要求在各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法院審後認為,消費者可於首年優惠期過後,自行選擇是否變更為較低資費,也無綁約情形,蔡僅依一己之意就契約內容做解釋,逕予揣測而為不實之記載,難認其事前已善盡查證義務,以「騙進來後再屠宰」的說法指涉睿能從事不實商業行為明確,足以產生負面形象,已達誹謗,判蔡與熙輿網路公司須將所有相關評論文章移除,並在自家網站上刊登此份法院判決書3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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