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山友違法在合歡東峰伐木升火,還攜帶寵物狗上山。(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3名台灣人和6名外籍人士昨晚在合歡東峰三角點紮營等看日出,由於天氣太冷,一夥人竟就地砍伐高山杜鵑生火、炊食,還帶同寵物犬;保七總隊第六大隊獲報上山,查扣相關證物後先讓9人離去,日後再傳喚到案說明,9人辯稱是撿拾地上樹枝,並非砍樹。警方表示,未經申請在國家公園內紮營,觸犯國家公園法,在國家公園內即使是地面殘枝也屬國家財產,不得撿拾,何況是生火,觸犯森林法。
據了解,這一行山友9人包括5男4女,其中林姓男子等3人是台灣人,6人是來自美國、加拿大、印度等外籍人士,9人並沒有特別關係,也非同事,應該是登山同好,相約到合歡東峰紮營看日出,但19日當天下午4時許卻違規帶著一隻狗上山,有民眾向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通報、松雪樓人員也加以勸阻,但一行人仍不聽勸。
至當天晚間7時許,一行人因於登山步道紮營,被附近民眾發現報警;警方、太管處、林管處人員火速趕抵現場,發現他們不但已搭好帳篷,甚至升起營火炊食,寵物犬也仍在現場,而柴火竟是台灣特有種的高山杜鵑樹株,經查察周邊環境,約有20棵遭破壞,但9人辯稱,他們是撿拾地面殘枝生火,並沒有砍斷高山杜鵑,何況也沒有帶砍樹工具。
相關人員除查扣相關證物,由於語言溝通上有些困難,先要求該團人士收拾並撤離至登山口,讓他們先行離去。也聯繫保七總隊第六大隊處置;警方表示,攜帶寵物、炊煮及搭帳篷等行為皆違反《國家公園法》相關規定,而高山杜鵑雖非保育植物,但在國家公園即國家財產,不能砍斷或折枝,連地上掉落的樹枝都不能使用,若有引火行為也違反《森林法》34條規定,將蒐集所有證據後再傳喚相關人等釐清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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