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遭沒收投票權」是否違憲 司法院:不便表示意見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確診者不能參與11月26日的九合一選舉投票,國民黨立法委員曾銘宗昨日(21日)質詢時,向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提問此舉是否違憲。林輝煌表示,確診者不能投票一事是否違憲,要先成為個案再交由憲法法庭判決,司法院不便對此表示意見。

國民黨立法委員曾銘宗向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提問,確診者不能投票是否違憲。(圖/翻攝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曾銘宗(左)向林輝煌(右)提問,確診者不能投票是否違憲。(圖/翻攝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自21日起確診的民眾確定不能參與11月26日的九合一選舉投票,掀起各界正反意見熱議。有專家提出,可以讓確診者穿隔離衣投票;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直言,「投開票所有1萬7千多個,這是一個龐大的工程,可行性不高」。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21日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被國民黨立法委員曾銘宗問到,確診者不能投票,相當於剝奪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此舉是否違反釋字第690號解釋。

林輝煌先是回答,司法院是司法行政機關,不方便對此爭議表示意見。曾銘宗又問道,釋字第690號解釋提到的是強制隔離沒有違憲,卻沒有說明確診者不能投票、遭沒收投票權是否違憲,另外,若民眾想要對此尋求救濟,又該如何處理。

林輝煌表示,這個問題要先成為個案,再交由憲法法庭判決,司法院不便表示意見,民眾可以先提出訴願,經過行政訴訟判決確定,如果結果不利於當事人,就可以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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