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21日指揮警調執行8起查察賄選案件 。(圖/記者翁伊森攝)
文/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2日電)嘉義地檢署昨天指揮警調執行8起查察賄選案件,溪口鄉某鄉代候選人遭裁定羈押;另案有7名樁腳分別被諭令以新台幣1萬至5萬元交保,其中包括1名前縣議員涉嫌替兒子賄選。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溪口鄉某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透過鄰里關係,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向選民買票,經執行搜索、傳喚,並拘提候選人,複訊後,認為鄉代候選人涉及選罷法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到案選民請回。
前嘉義縣議員涉嫌與張姓男子替參選梅山鄉鄉民代表的兒子現金賄選,經搜索、傳喚、訊問後,認為前議員、張男共同涉及選罷法罪嫌重大,複訊後,前議員交保5萬元、張男交保2萬元,到案選民請回。
朴子市某市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賄選,經傳喚、訊問後,認為市代候選人涉及選罷法罪嫌重大,諭令以3萬元交保,到案選民請回。
太保市某市民代表候選人疑為嘉義縣議員第1選區某議員候選人樁腳,涉嫌以每票500元向選民買票,經執行傳喚、訊問後,認為市代候選人涉及選罷法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遭裁定駁回並當庭請回,到案選民請回。
另外,太保市某市民代表候選人樁腳張姓男子、水上鄉某鄉代候選人樁腳官姓男子及李姓男子,朴子市某里長候選人樁腳胡姓男子,涉嫌以每票500元至1000元向選民賄選,經傳喚、訊問後,認為張男等4人涉及選罷法罪嫌重大,分別諭令以1萬至5萬元交保,到案選民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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