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寬被控侵占、偽造恩師本票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名製作人邱瓈寬的製片恩師裴祥泉7年前病逝後,裴的妹妹裴祥麟懷疑,邱瓈寬和楊姓員工偽造4張假的本票共1.63億元,然後以債務擔保把本票名義交給名導曾志偉、朱延平,涉嫌侵占裴祥泉遺產,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根據本票是由裴祥泉親自簽名等證據,認為全案犯罪嫌疑不足,22日處分不起訴邱瓈寬和楊姓員工。
這起藝能界鉅額遺囑官司,起因於裴祥泉2015年5月過世後,裴的親人要去辦理相關遺產申報程序時得知,邱瓈寬已經以遺囑執行人的身分,完成相關程序,裴祥泉被申報的遺產高達2.18億元,另有債務1.35億。
裴的妹妹從國稅局得知,邱瓈寬所持有的遺囑是由裴祥泉口述、他人代筆,內容是「公司的帳處理完了之後,剩下的分給楊胖(楊智明)30%,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裡面完全沒有提到家人,裴的妹妹認為遺囑造假而提起民事訴訟。
結果台北地院一審在2017年間,以3名口述遺囑見證人中,有2人就是可獲得遺產的漢星公司員工,違反《民法》「受遺贈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的規定,因此判決遺囑無效。
邱瓈寬不服,一方面上訴二審,一方面也以裴祥泉生前遭妹妹「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訴請法院確認家人繼承權不存在。邱瓈寬這一反告,不但讓遺囑無效的民事官司一度因此被裁定停止審理,更讓裴的妹妹氣炸,決定另外循刑事途徑,控告邱涉嫌侵占罪等罪。
裴祥麟指控,哥哥過世後的名下財產,包括漢星公司坐落土地都依該交給繼承人,但遭邱瓈寬拒絕,邱甚至和楊智明擅自在1999年到2008年間,假冒裴祥泉命億,簽發4000萬元、5700萬元、3000萬元、3600萬元本票,當作裴祥泉向曾志偉、朱延平借款擔保,涉嫌偽造有價證券;侵占等罪。
邱瓈寬等人辯稱,裴祥泉遺囑中的確有說要還錢給曾志偉和朱延平,邱瓈寬主觀上認為遺囑有效,才會接受相關贈與;楊智明則說,給出去的本票,都是依據戲劇作品結算來開立,檢察官根據民事法院審理紀錄,認為相關本票、借據上的簽名是裴祥泉本人筆跡,而邱瓈寬等人主觀上認為他們是依照裴祥泉的遺囑在執行財產分配,涉犯偽造有暨證券、侵占等罪嫌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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