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某里長候選人今年6月間涉嫌贈送價值近千元的吻仔魚給選民,選前遭檢舉,桃檢昨(21)日約談到案,里長候選人經檢察官諭知以10萬元交保。(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選前最後5天,桃園地檢署昨(21)日指揮桃園市調處、移民署桃園專勤隊、楊梅警方約談新屋區某里長候選人與證人共計16人到案,針對候選人涉嫌於今年6月間贈送價值近千元魩仔魚給里民,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沒有羈押必要,諭知被告以10萬元交保。
桃檢調查,新屋區某里長候選人被檢舉在今年6月起贈送選民魩仔魚,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怡蒨協同4名檢察官團體辦案,昨天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楊梅警分局、移民署桃園專勤隊,約談新屋區某里長候選人、樁腳與證人共計16名到案說明。
桃檢偵訊時發現,該名里長候選人為求當選,今年6月間以價值近千元吻仔魚給該里選民,粗估至少逾10人收到魩仔魚,已涉嫌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被告以10萬元交保,其餘樁腳與證人則無保請回。
桃檢呼籲,本周六(11/26)為投票日,桃檢將持續秉持「強力查賄就是最佳的反賄選宣導」查賄綱領,強力偵辦賄選犯罪行為,籲請民眾若發現賄選情事,應勇於檢舉,請撥打桃檢行動檢舉專線:0937-728793,或撥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檢舉賄選,桃檢對檢舉人身分嚴格保密,因而查獲賄選者,最高可獲得1千萬元檢舉獎金,自民國89年以來,總計12年發放共計11億9,754萬7,500元,讓我們為營造公平、公正、公開選舉環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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