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阿北酒駕不甩罰單 執行署查封土地!老婆收通知馬上繳清

▲阿北家人繳清罰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阿北家人繳清罰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枋寮有位8旬阿北,在朋友家暢飲米酒摻茶水後,騎著機車在馬路上趴趴走,不慎與自用小客車發生擦撞被送醫救治,警察獲報前往醫院,中午測試其呼氣酒精濃度竟仍高達每公升1.81毫克,依法送辦開罰。屏東監理站對阿伯開罰6萬7500元,義務人不理會罰單,案件於8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欲查封其土地,他的太太接到通知,趕緊繳清罰款。

▲阿北家人繳清罰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這位阿北的於2020年10月間酒駕肇事,被函送開罰,拒不繳罰款;執行人員接獲案件,先至其三合院老家現場催繳,但未遇本人或其家人,承辦書記官調查後發現義務人尚有多筆位於枋寮的土地與房子,遂發函地政事務所查封其中一筆土地,阿伯配偶接到分署查封公文,即趕緊派親人至分署繳清酒駕罰單,分署亦迅速通知塗銷查封登記。

一般警用酒測器最大測量值為2.0,本件義務人酒測值高達1.81已快破表,而一般駕駛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5毫克可能會進入呆滯木僵、昏迷等危險狀態,這位阿北送醫後多時測量酒測值竟仍高達1.81,顯見其騎車時之泥醉程度,對自己及用路人危險性均甚高,所幸其送醫後並無大礙。

屏東分署強力執行酒駕專案一年來,共205位義務人繳清或繳納部分款項,已為國庫收回1078萬元酒駕罰單。為守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對於任何型態的酒駕違規案件,屏東分署將繼續貫徹執行,也呼籲天氣漸冷食用薑母鴨或燒酒雞等含米酒料理,駕駛人仍應遵守酒後不開車的規定,避免傷人傷己。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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