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再爆賄選案!每票500元買票 鄉代表候選人2親友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屏東地檢署針對萬巒鄉及枋寮鄉民代表候選人賄選案,指揮調查人員展開調查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持續查賄,指揮警調憲等單位再查獲萬巒鄉及枋寮鄉民代表候選人的鄰居及樁腳涉嫌以每票500元賄選,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屏東地檢署接獲屏東縣萬巒鄉某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賄選,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劉修言與檢察官林冠瑢共同偵辦,並由檢察官王雪鴻、葉幸眞、鄭央鄉協同辦案。

經指揮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第八大隊、內埔警分局、屏東縣調查站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於21日執行搜索並傳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發現某鄉民代表候選人的林姓鄰居,為使該候選人順利當選鄉民代表,於11月中旬,前往萬巒鄉多位選民家中,以每票500元交付選民尋求支持,並請託該選民協助轉交有投票權之同住家人或其指定之人。專案人員搜索扣得關鍵證物,且據選民指述明確,部分選民已繳回所收賄款,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林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乃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親自到庭論告,經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另主任檢察官張鈞翔與檢察官李忠勳,指揮屏東縣調查站、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枋寮警分局、高雄憲兵隊共組專案小組,掌握枋寮鄉鄉民代表候選人之樁腳涉嫌買票情資追查,經嚴密蒐證並聲請法院核發搜索票,於21日搜索及傳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查出柯姓樁腳,為協助特定鄉代表候選人順利當選,於今年10月底在枋寮鄉,向具有投票權之選民數人以每票500元交付選民尋求支持,並請託該選民協助轉交有投票權之同住家人或其指定之人,除搜索查扣有關證據外,亦據部分選民指述相關情節且繳回收受賄款,足認柯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重大,並有勾串滅證之虞,乃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承辦檢察官親自到庭論告,法院於今日下午裁准羈押禁見。

111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入倒數黃金周,屏東地檢署對於妨害選舉一定從嚴速辦,防止各種不法介入妨害選舉,民眾若曾接獲任何候選人直接或間接賄選者,請儘速與本署聯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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