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爆乳妹開BMW撞死交管工人 三度無照酒駕遭判7年半

▲▼淡水熱褲妹酒駕撞死交管工人。(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29歲林筱路今年6月三度無駕照,開著BMW Z4酒駕高速撞死方姓交管工人,23日士林地院審結宣判。(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翻攝自林筱路臉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女子林筱路今年6月21日與黃姓閨蜜在北市吉林路用餐,喝了酒後,翌日凌晨駕駛BMW Z4載黃女,行經淡水區民族路口時,無視路障及方姓交管工人,高速衝進工地,導致方男遭撞擊身亡,沒有駕照德林女酒測值高達0.77毫克,案發後遭羈押至今。法院開庭時,林女全認罪,士林地院23日一審宣判,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而致人於死罪處7年6月徒刑。

士林地檢署8月偵結,認林筱路(29歲)曾在2014年9月、11月2度酒駕遭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卻不思悔改,今年6月三度並酒駕撞死人,以酒駕新制,依10年內再犯酒駕並致人於死等罪起訴。

9月8日法院首度開庭,林母、林女其男友到庭旁聽,對於犯行,林女均坦承。她向法官說,案發前在中山區「小酌之家」喝了啤酒、紅酒,接著續攤到松江錢櫃但沒喝酒,因此認為自己已酒醒才開車回家,至於為何不考駕照,她則稱「想考!但罰單太多不能考」。

▼林女撞死54歲方姓交管工人後,疑企圖駕車逃逸。(圖/目擊工人提供)

▲▼警方詢問目擊工人事發經過             。(圖/目擊工人提供)

同時,林女認自己案發後,留在現場,因此符合自首要件,請求減刑,但公訴檢察官認,她案發當下沒報警,直到警方到場才下車,且車輛為敞篷車,應可以查看車外狀況,是否為自首認定,請法院斟酌,同時也認為不管如何,應是不予減刑。

54歲方姓工人胞姊則委任律師表示「一個活生生有溫度的人,就因被告而失去生命」,接著更說,被告前次為卸責竟說是撞到假人,後又稱打錯檔,種種行為都可顯示被告有企圖逃脫行為,故認不符合自首要件,迄今也未和解,懇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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