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長、代表候選人涉賄 2人遭聲押3人交保

▲桃園地檢署昨(22)日動員15名檢察官偵辦桃園市復興區代表候選人、區長候選人到案,其中2名代表候選人遭聲押,另3人則諭知20萬、5萬交保。(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地檢署22日動員15名檢察官偵辦桃園市復興區代表候選人、區長候選人到案,其中2名代表候選人遭聲押,另3人則諭知20萬、5萬交保。(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稱,桃園市復興區長、代表候選人分別涉及送禮、現金方式行賄,檢方動員15名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調處、北機站與警方分持院方核發搜索票搜查與約談當事人與證人共計21人到案,其中2名代表候選人涉嫌以交付賄賂罪嫌,遭檢察官當場拘提並聲請羈押;另3名候選人則涉嫌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知被告3人分別以20萬、20萬、5萬元交保,另一人則飭回。

桃園地檢署指出,針對復興區長與代表選舉遭檢舉疑似賄選案,檢方昨天動員15名檢察官合力偵辦,其中檢察官徐明光指揮桃園市調處、北機站、大溪警分局,偵辦復興區某代表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通知被告2人、證人7人到案說明,2名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2人涉嫌以現金賄選,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交付賄賂罪嫌,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其他證人未到案,恐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此外,李韋誠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調處、北機站、大溪分局、桃園市警局刑大、龜山警分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專勤隊等單位,合力偵辦復興區某區長候選人涉嫌贈送禮品賄選案,持桃園地院搜索票,同步搜索8處,通知被告4人與證人21人到場,11名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3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知被告3人分別以20萬、20萬、5萬元交保,另1人則遭飭回。

桃檢強調,檢方自11月14日起,由檢察官進駐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以期迅速因應各類妨害選舉案件,強力偵辦賄選。籲請候選人切勿以身觸法,並請民眾見聞賄選情事,踴躍撥打本署行動檢舉專線0937-728793,或撥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轉4)檢舉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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