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要求賴男繳50元管理費遭拒後,還被拖行了一段路。(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
記者許展溢/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賴姓男子到梓官區逛夜市,將汽車停在附近停車場,要離開時被黃姓女管理員要求「繳交50元停車費」,賴男不僅拒絕,還將黃女推倒在地,黃女一氣起身將手伸進駕駛座,沒想到卻慘遭拖行,手指被打火機燒傷。全案日前偵結,黃女和賴男分別被依強制罪、傷害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賴男今年8月28日晚上8時,把車停在梓官區某處停車場,接著走到附近逛夜市,但要將車開走時,被黃姓管理員要求繳交50元,才能離開,但賴男不願付費,於是下車猛推黃女倒地。
黃女眼見賴男就要把車開走,於是起身趕快將雙手往駕駛座伸了進去,兩人扭打了起來,但賴男不管仍猛踩油門,並關上車窗,黃女因此被拖行一段路,不僅如此,賴男還拿起車上的打火機,猛燒黃女夾在車窗上的手指,造成黃女身上多處受傷。
事後賴男和黃女各自報警並指控對方,橋頭地檢署日前偵辦後,黃女和賴男分因強制罪和傷害罪,遭檢察官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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