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確診個案應落實居家照護 台東縣府籲勿外出以免觸法

▲確診個案應落實居家照護5+n不得外出以免觸法 。(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確診個案應落實居家照護5+n不得外出以免觸法 。(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台東縣衛生局呼籲選舉期間確診者亦應遵守規定落實居家照護,擅離住所者可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表示,新冠病毒快篩陽性或PCR陽性經醫師判讀通報者,即屬於COVID-19確定病例,應依法進行居家照護執行5+n隔離政策,隔離期間除緊急就醫、避免緊急危難(如風災、地震、火警等)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之正當事由以外,不得離開住所,投票非屬前面正當事由之一,衛生局提醒確診者(21日起至11月26日投票當天,若被判定為確診者),選舉期間應落實居家照護之隔離規定,不可離開住所前往投票所。

衛生局強調,投票當日各投票所設立之防疫專用通道及遮屏,僅提供發燒但非COVID-19確診者之一般民眾使用,並非同意COVID-19確診者外出前往投票所,再次呼籲確診者應確實遵守居家照護隔離規定,請勿觸法,提醒投票民眾戴好口罩、工作人員落實清消,讓大家安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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