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戴候選人口罩恐被罰50萬 北市選委會:現場備口罩供更換

▲▼候選人口罩。(圖/記者陳家祥攝)

▲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競選行為,因此不得佩戴候選人口罩。(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倒數72小時。由於疫情持續延燒,中選會要求進入投票所一定要佩戴口罩,但依《選罷法》規定,當天26日凌晨開始任何人都不能助選,佩戴印有候選人姓名號次的口罩也在禁止之列。北市選委會說,任何競選東西都不能進入投票所,會勸導民眾換下相關物品,且現場為因應突發狀況,也備有口罩;針對開罰部分,現場會蒐證,民眾行為是否違反規定,交由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會議討論。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違者,選舉委員會得依同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本次選舉受到疫情影響,相關防疫規定仍持續的狀況下,不少候選人喜歡發放的文宣品如口罩,就成了容易誤踩的「地雷」。中選會也多次提醒,印有候選人姓名、號次或影像等標示或符號之口罩,亦屬規定禁止的項目之一。

台北市議員鍾佩玲認為,北市選委會應採取更為積極的宣導手段,畢竟市民佩戴候選人所發放之口罩,可能僅是單純使用而非意圖助選,倘因此而遭受市選委會重罰,將引發重大民怨。

鍾佩玲表示,中選會認定的合格口罩是什麼?若定義不明,可能造成民眾更換後依舊不合格,進而讓市民因多次換口罩,感到麻煩而放棄投票。如能在投票所準備合格之口罩方便市民更換,將可避免民眾因須回家更換而放棄投票之情事發生。

對此,北市選會表示,北市投票所因應防疫,均有備用醫療口罩,若民眾真的戴候選人口罩,會先勸導更換,才得以進入投票所投票。北市選委會再次呼籲,請市民朋友務必遵守相關投票防疫規定,並配合選務人員引導,讓投票當日的選務工作順暢進行。

針對開罰部分,北市選委會說,會現場蒐證,民眾行為是否違反規定,交由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會議討論,做個案審認,無法列舉說明,行為是否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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