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竹市里長候選人涉「現金買票」 遭羈押禁見

▲▼新竹地方檢察署,新竹地檢署。(圖/翻攝自Facebook/新竹地方檢察署)

▲新竹地檢署。(圖/翻攝自Facebook/新竹地方檢察署)

文/中央社

新竹地檢署晚間發新聞稿指出,新竹市香山區林姓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訊後遭聲押禁見獲准;新竹縣關西鎮呂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行賄,檢察官訊後予以5萬元交保。

新竹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劉怡君指揮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4大隊、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共同偵辦新竹市香山區林姓里長候選人現金買票案,今天持新竹地方法院搜索票搜索2處,同步傳喚涉案者15人。

竹檢指出,初步查知,林姓里長候選人於本月中旬向選民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至2500元不等之對價現金買票,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姓里長候選人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竹檢亦表示,檢察官蔡沛螢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橫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共同偵辦新竹縣關西鎮呂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今天持法院搜索票搜索1處,並同步傳喚涉案者4人,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呂姓鎮代候選人涉有投票行賄罪嫌,但無羈押必要,予以交保5萬元。

另外,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張馨尹偵查,新竹縣湖口鄉陳姓縣議員候選人為獲勝選,於今年6月下旬透過歌唱班成員王女在湖口某社區抄錄住戶名單,王女也找來饒女協助抄錄名單,陳姓縣議員候選人取得可行賄的住戶名單後,由王女、饒女及另名住戶吳女幫忙,今年9月以每票1000元之對價,向名單上的社區住戶現金買票。

竹檢指出,全案今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陳姓議員候選人及王女、饒女均涉犯選罷法投票交付賄賂、投票收受賄賂等罪嫌,吳女則涉犯幫助投票交付賄賂、投票受賄等罪嫌,依法將3人起訴。

竹檢表示,接受陳姓議員候選人賄賂的8人,因犯罪後坦承犯行,並自願提出受賄款項,態度良好,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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