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嘉義市議員候選人「顏色不分藍綠支持性專區顏色田慎節」,日前在政見發表上提及南投高中生涉嫌性侵同班女同學的案件,獲得大眾高度關注。她以翁奇楠命案為例,質疑為何開槍殺人可以講出凶手的名字,性侵卻不行,明明監察院報告認定南投縣政府在處理程序上有瑕疵,政府卻不准人民討論此事,是否算迫害言論自由,「3年過去了,請問這中間以及現在,請問台灣還有沒有下一個田慎節?」
▲田慎節在政見發表會上提及2020年9月的南投性侵案。(圖/翻攝自YouTube/選委會嘉義市)
田慎節是全台名字最長的議員候選人,也因為外貌出眾受到許多討論,但她19日在政見發表會上的15分鐘談話,不僅讓許多網友改觀,大家也紛紛留言讚賞,「這是我有投票權以來,第一場完整看完的政見發表會」、「沒想到15分半的政見發表會我居然都沒有快轉,一字一句都看完了,因為句句都打進心坎裡」、「政見都很實際」、「終於有一個比較有建設性的候選人了」、「聽完有點難過」。
田慎節在政見發表會上,先是提及自己推崇公民不服從及惡法非法,接著話鋒一轉,直言「如果影射我是口交惡徒,我將放棄法律追訴權,講田慎節無罪」,並用監察院的報告帶著大家一起回顧這起在2020年9月掀起全國關注的南投性侵案。
田慎節表示,在監察院的報告中,監察委員認為學校性平案件處理程序有瑕疵,南投縣政府社勞處第一時間沒有依照職權積極妥善處理,防止網路霸凌亂象的機制不足,兒少權法足資識別身分資訊是否適用於網路哏圖,也欠缺明確的依據,網友在事證不明之際即任意貼文指謫、謾罵,羞辱兒少當事人,再加上留言者呼應,形同網路霸凌及媒體公審,甚至有人在國外架設廣告(網紅小商人掛的),肆意洩漏未成年的個資,但她想問問大家,「今天如果有一個未成年人到處強迫他人口交甚至性交,然後就逃逸無蹤,難道只因為他未成年,不能揭露個資,人民就不應該有知的權利嗎?」
▲南投性侵案的當事人父親是警察,曾透過警局發表道歉聲明。(圖/翻攝自Facebook/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
接著,田慎節以發生在2010年5月28日的翁奇楠命案為例,她提到,翁奇楠有綁架、強盜殺人等前科,假釋之後金盆洗手,卻遭到未成年少年廖國豪持槍射殺,「各位鄉親你看看,這個社會公平嗎?全台灣都知道,台中有個未成年少年叫廖國豪,開槍行凶,被法院判30年刑期確定,結果南投有高中生涉嫌性侵,但是名字不能講,這嚴重違反比例原則,難道青少年犯法,還要看他的家世背景、犯什麼罪,才能決定能不能講嗎?難道開槍殺人可以講,性侵不能講嗎?」
田慎節說,在監察委員的報告中,提到網友以各種改製或重製手法,像是藏頭詩、迷因圖等持續揶揄霸凌當事人,究竟是否構成「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以及何謂網際網路負責人對行為人之行為不具「監督關係」之定義,衛福部應該給予統一的解釋,另外,行政機關有無向平台業者調閱使用者資料的權限,衛福部也應該明確規範,如果認定兒少權法之法源不足,建請參照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8條規定修法,又未成年人依法所擁有身分資訊受保護權,並不因年滿18歲後即告消失,衛福部及通傳會宜公開呼籲,以免民眾誤解法令而觸法,「我想問大家,監察院應該算是國家機器了吧,當國家機器承認南投縣政府有瑕疵、有缺失,藏頭詩、哏圖、迷因圖法源不足,結果政府還不准人民討論,這樣算不算迫害言論自由?」
田慎節強調,在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下,政府憑什麼對巴哈姆特論壇、PTT鄉民開罰,「我想告訴大家,自己的言論自由自己救。當口交惡徒成為事實,宣傳就是義務,田慎節這3個字不應該是佛地魔,或是You Know Who,3年前網路鄉民人人自危,害怕講田慎節會被國家機器罰6萬,3年過去了,請問這中間以及現在,請問台灣還有沒有下一個田慎節?」
▲田慎節的全名有16個字。(資料照/記者翁伊森攝)
前國策顧問郝明義、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昨日(23日)在臉書PO文分享田慎節的政見發表會影片,他表示,這段政見他聽了2遍,田慎節的全名有16個字,不僅解釋「顏色不分藍綠」對年輕世代的意義、「支持性專區」來分600億性產業產值的政見,還說出「田慎節」的典故,大家只要搜尋「南投、高中生、性侵」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讓人看到她胸有大志、不怕被貼標籤、敢於不平而鳴,就算不派宣傳車、電話行銷,也不印廣告、設置旗幟或看板,依舊令人印象深刻。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