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斯漢堡,摩斯,摩斯門市,摩斯漢堡門市。(圖/記者林育綾攝)

▲台北一名摩斯漢堡女店長,以找人幫忙打卡等方法,2年內詐領薪資10萬餘元。(示意圖,非當事人任職店家/記者林育綾攝)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摩斯漢堡黃姓女店長為了賺錢,不僅幫工讀生打卡賺代班費,還不時早退後,再叫員工幫她打卡,在2年期間共詐取薪資11萬5097元,公司發現後憤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黃女犯行屬實,審酌她已和公司和解並賠償部分金額,依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2罪,合併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判決指出,52歲的黃女於2018年起到去年1月為止,在摩斯漢堡擔任店長,得知工讀生洪男另有兼職,每月出勤無法達到最低出勤時數,便提議洪男先排班,由她代替打卡,等洪男領到薪水,再將工資給她,因此獲得超過10萬元。此外,黃女從2020年12月起,常在上班時間早退,有時甚至工作2個多小時就走人,再從店外打電話指示店內其他員工替她打卡,領取薪資共計5821元,黃女在2年期間共詐領薪資11萬5097元。

而摩斯漢堡事後發現,洪姓工讀生明明應徵晚班,卻經常於早班打卡,出勤記錄異常,因而發現黃女犯行並提告,檢方依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黃女,幫黃女打卡的員工,以及洪姓工讀生則獲緩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查看監視器畫面、員工訪談紀錄等證據後,認為黃女犯行屬實,但審酌她犯後坦承犯行,已和公司達成和解並當庭給付部分賠償,以2個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她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再給付公司10萬5千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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