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大S徐熙媛(右)與前夫汪小菲(左)離婚前的恩愛模樣。(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藝人大S徐熙媛近日聲請強制執行前夫汪小菲欠付的扶養費,外傳是500萬,但實際是750萬元,對此汪小菲不僅暴走飆罵女方和家人,也透過訴訟出招反擊,他主張自己沒違反給付義務,向北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暫停執行大S所提強制執行程序,台北地院裁定汪小菲須補繳7.5萬餘元裁判費,並於提出165萬元擔保金到位後,在異議之訴終結前暫停強制執行程序。
北院裁定指出,大S是以去年(2021年)和汪小菲在北院家事法庭所成立的調解筆錄佐證,主張汪小菲欠付其中約定給家人的扶養費750萬元,據此向北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獲准對汪小菲的帳戶核發扣押命令。
此事最初在本周一(21日)被揭露時,外傳大S聲請強制執行金額超過500萬元,且是從今年(2022年)3月,大S再婚韓國藝人具俊曄之後,汪小菲就沒依約付款所累積而來。
汪小菲與大S去年11月22日共同發表聲明,協議結束10年婚姻後,雙方幾乎零互動,但被爆出賴帳導致帳戶遭法院核發扣押命令事件後,汪小菲情緒大暴走,多日隔空飆罵大S和家人,連要價6位數的高檔床墊都成吃瓜群眾議論話題,汪小菲還暗酸具俊曄「你個窩囊廢換個床墊行嗎」等語。
不過汪小菲除了表面上的口水戰,私底下其實已出招反擊,他主張自己沒違反依調解筆錄給錢的義務,遞狀向北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以避免繼續強制執行程序可能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為由,請求在異議之訴終結前,停止執行大S所提強制執行程序。
債務人異議之訴規定在《強制執行法》第14條,強制執行程序一旦啟動,除非出現類似法律規定等特殊狀況,否則不會半途停止,債務人若發現債權人聲請的執行名義欠缺法律依據,或是自己明明已支付卻被重複請求、超額請求時,只能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自救,並藉此提供擔保聲請停止執行。
北院查明大S所提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汪小菲已提起異議之訴,依《強制執行法》確有停止執行事由,但斟酌全案走完三審程序通常需4年4個月,大S因停止強制執行程序所受利息損失約162.5萬元,法官抓個整數,裁定汪小菲若提供165萬元擔保金到位後,准許停止執行程序,但汪小菲須補繳異議之訴裁判費7.5萬餘元,逾期不繳將被駁回原告之訴,停止執行程序的裁定也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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