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之夜還在買票!彰化鄉代縣議員1票最高2千 下場慘了

▲彰化地檢。(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地檢。(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選前之夜,檢警調再查獲3件現金賄選案,彰化地檢檢察官廖偉志、蔡勝浩、何金陞,分別指揮溪湖、鹿港、縣調站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查獲大村及福興鄉代與某縣議員候選人的樁腳,以3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現金,向選民行賄,並查扣現金等相關證物,縣議員候選人樁腳聲押獲准,其餘鄉代樁腳2至3萬元交保。

彰化地檢指出,查察賄選無時限,今(投票)日檢察官進駐各分局,持續守護選舉公平、秩序,接連取得4件現金賄選、一件攜出選票等案件情資,立即由該分局的檢察官接手指揮偵辦,務求全力守護選舉公平,維持投票秩序。

檢察長洪家原表示查察賄選行動,不會因投票結束而終止,凡是任何介入選舉公平之不法行為,本署定當查辦到底,以維護選舉公平。有賄選情資,可撥打0800-024-099轉4檢舉賄選專線電話,或掃描本署「查賄反賄一碼通」QR Code,檢舉賄選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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