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攝影師下藥…小模喝了後「斷片」!只記得全裸趴跪

▲桃園市張姓中醫師3年前在咖啡飲料摻入安眠藥趁機迷姦女子,地院法官刑事重判10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判處賠償129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女子遭下藥後性侵,攝影師二審重判10年。此為示意圖。(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徐姓男子前年以拍攝專輯封面為由,約了一名20歲的女網友小曼(化名)前來工作室,並趁機在熱巧克力中下藥,迷昏小曼。小曼恍惚間,只記得自己全裸趴跪,遭徐男性侵得逞。一審將徐男重判10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將徐男判刑10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2019年4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曼,到了隔年1月間,徐男私訊小曼,稱急需小曼至他的工作室拍攝專輯封面,在傍晚將小曼找來大安區的租屋處中。小曼到場後,因天氣寒冷,徐男假意拿出一杯熱巧克力,讓小曼飲用。

殊不知飲料中已經被徐男摻入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即FM2),小曼喝下沒多久,就開始意識不清,最後躺在徐男的床上睡著。徐男這時開始性侵小曼,小曼在恍惚中,依稀記得因疼痛而稍微醒來,發現自己全裸趴跪,徐男正打算從身後進攻,小曼只問了「Are you fucking my ass?」後又睡著。還好小曼男友這時趕來,趕緊將小曼帶走並驗傷。小曼體內被驗出FM2反應,也發現遭到性侵,因此提告,徐男遭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徐男否認犯罪,辯稱2人原本很開心地談天,後來小曼自己躺在他的床上,雙方情投意合後才發生關係,徐男很堅持的說,已經取得小曼的同意才繼續,並未下藥性侵。

但一審法院根據小曼手機中無意錄下的影片,發現手機鏡頭對著天花板,錄下雙方對話,小曼確實逐漸語無倫次,甚至一再問「What's that?」。另外再根據醫院檢驗結果,一審法院認定徐男確實下藥性侵,考量他犯後毫無悔意、不斷狡辯,因此一審重判他有期徒刑10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還是認定徐男有罪,因此駁回上訴,再度將他判刑10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