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洋/澎湖報導
澎湖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出,七美鄉某鄉民代表候選人之樁腳疑有集團性賄選情事,遂指派林季瑩檢察官指揮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隊與澎湖縣調查站進行調查,並由支援本署查賄業務之黃淑媛檢察官、林濬程檢察官、黃昭翰檢察官協同偵辦,另商請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八海巡隊、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協助派遣船艦搭載專案小組成員前往七美鄉進行佈署。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名鄉代候選人之張姓女兒、葉姓女婿涉嫌與夏姓樁腳共同謀議,以省親旅遊團名義為幌,實際上則以代付機票、包船費等交通費用之方式,要求親友團成員自臺灣地區返回七美鄉投票,支持該鄉民代表候選人,並於完成投票後,支付每人新臺幣(下同)8,000元至1萬元不等之費用作為報酬,為該鄉民代表候選人進行買票。
▲澎湖地檢署查賄團隊於投票日查獲七美鄉民代表選舉集團性現金買票 。(圖/記者陳洋攝,下同)
地檢署指出,於投票結束後,旋即在七美鄉傳喚涉案嫌疑人共22人到案。經檢察官林季瑩與支援檢察官黃淑媛、林濬程、黃昭翰漏夜訊問後,認被告張、葉、夏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嫌重大,然考量被告等人均對案情有所交代,認無羈押之必要,故諭知各以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選民均請回。
檢方表示,本案為澎湖縣外、離島地區首宗大規模集團性買票案件,且因交通接駁多所不便、硬體設施較為不足,偵辦難度甚高,查賄團隊能順利查獲本案,誠屬難能可貴。另感謝彰化、橋頭及高雄地檢署派駐支援的3名檢察官,在支援期間完美展現檢察一體之團隊辦案精神,成為辦案資源及時雨,讓本案能夠在短時間內順利將22名涉案人員訊問完畢,圓滿查明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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