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18歲女高職生在搭乘公車時,因車後門突然關門夾到她的雨傘及包包,導致被拖行約10公尺後跌倒,造成左側前臂挫傷及撕裂傷。女學生及家屬於27日到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全案依規定受理,另相關賠償事宜將交由雙方當事人後續協調。
▲女學生被公車拖行10約公尺,才在女學生拍打車門呼喊下,公車才停止。(圖/民眾提供提供)
警方調查,李姓女學生於25日6時許,在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215號公車站牌前正要上桃園客運,公車司機以為女學生已上車,於是將車門關閉,卻夾到她的雨傘及包包,李女當下反應立即拍打車身告知,但仍遭到拖行不到5秒約10公尺,司機才發現狀況,緊急停車並開啟車門,導致李女方被甩開當場跌倒摔傷,造成左側前臂挫傷及手腳撕裂傷。
李女家屬自行調閱民間監視器畫面,25日18時打電話到客運公司投訴,事後於27日10時40分許到中壢分局仁愛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全案依規定受理。客運業者表示,會儘快與李女協調理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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