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選」富里鄉長 張容榕發聲不會就職...選委會說話了

▲▼花蓮富里鄉長無黨籍候選人張容榕。(圖/翻攝臉書)

▲花蓮富里鄉長無黨籍候選人張容榕。(圖/翻攝臉書)

記者蔡怡萍/綜合報導

此次九合一大選中,花蓮縣富里鄉長由無黨籍參選人張容榕以2874票當選,但她在今年10月3日時即因家庭因素,自行宣布退出選舉,得知當選結果後,她本人在昨(28)晚也發聲明強調自己不會就職富里鄉長。而花蓮縣選委會也表示,張容榕若不宣誓就職就無法取得職位,富里鄉也將於3個月內進行補選。

張容榕28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專頁重申10月3日時宣布退選的決定,並聲明不會就職富里鄉長,但她仍要向在這次選舉中,投給她一票的人深深致謝,「即便我退出選舉,鄉親仍然把寶貴的選票投給我,這是大家期待富里鄉必須改變的聲音,也是對我的『不虞之譽』。」

張容榕指出,有關後援會的競選活動,均為當地鄉親的自發支持行動,並非由她授意,「對於後援會的厚愛,個人謹表感謝。」另外她也透露,最初會登記參選,原本是想為自己的故鄉服務,但在過程中因為家人無法達成共識、極為反彈而宣布退出,她也將戶籍遷出,以證明自身的決心,「容榕的決定,自從宣布退選以來至今都未改變。」

貼文最後,張容榕也向所有投給她的鄉親致上最深的歉意,並期許在之後的補選中,鄉親能夠延續改變的意志,做出最好的選擇,帶領富里持續前進。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登記參選後並無退選機制,選舉公報及選票上仍會有參選人的資料,雖張容榕自行宣布退選,不過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張容榕依然可以合法當選,只要她在4個月內將戶口遷回富里鄉,當選依然有效。而花蓮縣選委會回應,當選人若選擇不宣誓就職取得職位,屆時富里鄉將於3個月內進行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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