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後龍鎮新港三路,26日晚間發生2部自小客車在路口的碰撞意外,警方獲報趕赴現場處理,雙方駕駛僅受輕傷,均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調查釐清。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勘查,不排除2車行經閃燈號誌路口,沒有禮讓而釀禍。
▲後龍高鐵特區新港三路26日晚間發生路口2車碰撞意外,雙方駕駛輕傷,警方研判2車行經閃燈號誌路口未禮讓而肇事。(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轄區竹南分局新港派出所於11月26日19時50分許接獲報案,後龍鎮新港三路與國道3號橋下路口,發生2部自小客車碰撞之交通事故,員警趕赴現場後查看,發現雙方駕駛均有受傷情事,由救護車協助送醫。
警方檢視路口監視器發現,該路口當時是閃紅及黃燈號誌,其中一輛自小客車是沿國道3號橋下道路由南往北行駛,另一輛自小客車沿新港三路由西往東行駛,2車在該處路口發生碰撞,雙方駕駛都沒有酒駕,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調查釐清。
據了解,該處路口並非第一次發生這類車禍事故,今年8月29日中午,2部自小客車在同一處路口發生車禍,當時還造成一名駕駛受困車內,消防隊花了20分鐘才將骨折的駕駛救出送醫,警方表示,而這次車禍過程完全複製,幸好雙方駕駛僅受輕傷。
竹南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經路口遇有閃光黃燈號誌,應減速慢行,小心通過,遇有閃光紅燈號誌,應停車再開,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確保安全後,方得續行。另籲請民眾牢記汽機車「路口慢、看、停」準則,以防止事故發生,保障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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