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控「槍擊案被檢察官壓下不敢辦」 新北地檢署澄清:不實訊息

▲▼陳時中參選北市長 館長:大家不要忘了他影響到我們的經濟。(圖/翻攝自館長直播)

▲館長陳之漢。(圖/翻攝自館長直播)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於直播中指控,事關他的槍擊案遭檢察官稱「上面壓住不給辦」。對此,負責偵辦此案的新北地檢署29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檢警不眠不休,積極偵辦館長槍擊案,清查犯罪組織相關犯罪,迅速起訴並經一、二審法院重判,絕無「上面檢察官壓下來,不敢辦」等情,前述網傳內容純屬虛構,為免訛傳特此澄清。

針對館長於指控,新北地檢署稍早發布新聞稿指出,本件槍擊案經查有犯罪組織涉入,為求遏止、瓦解犯罪組織,重大刑案組陳詩詩檢察官統整檢警資源,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林口分局,連續發動4波搜索及拘提行動,聲押禁見6人獲准,並突破關鍵證人,清查整合所有牽涉寶和會之犯罪資料。

新北地檢署表示,檢警徹查寶和會涉犯之三件槍擊案、 擄人勒贖案及恐嚇取財案,歷時4個月不眠不休之偵查,於109年12月22日對該幫派之會長、副會長、幹部及成員共11人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擄人勒贖、恐嚇取財及數次槍擊殺人案一併起訴。案經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於110年7月7日為一審判決, 主嫌部分分別判處18年6月、16年、8年6月、8年、7年6個月、4年之重刑,其餘被告亦各判決1年2個月、1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並宣告強制工作。

新北地檢署透露,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年8月16日進行二審判決,仍判處被告16年、15年6月不等之重刑。檢、警不眠不休,積極偵辦館長遭槍擊案,清查犯罪組織相關犯罪,迅速起訴並經一、二審法院重判。另該犯罪組織龐大,組織架構及金流盤根錯節,除前開起訴之部分外,就相關共犯,檢察官仍持續往上溯源積極偵辦中,絕無「上面檢察官壓下來,不敢辦」等情,前述網傳內容純屬虛構,為免訛傳,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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