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基隆婦人劉庭妌與丈夫張竣堯2020年受託照顧年僅3歲的陳姓男童,不滿陳童父母拖欠每月2萬4000元保母費,竟涉聯手毒打、踩踏陳童全身出氣,還故意讓他餓肚子,陳童受虐4個月傷重不治,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劉、張2人各12年與12年6月徒刑,上訴後,高院更一審今改判2人各11年8月與12年4月徒刑,可上訴。
▲無照保母劉庭妌(左)不滿被積欠保母費,涉遷怒2歲男童凌虐致死。(圖/記者黃哲民攝)
在押的劉女今被提訊到庭聆判,還押時不發一語。她並無保母證照,仍於2020年5月24日起,在當時基隆市住處受託全日照顧陳童,每月收費2萬4000元,由於她還得照料自己2名年幼子女與其他數名托育幼兒,張男也會幫忙照顧。
不過在夜市擺攤的陳童父母沒依約準時匯款支付保母費,劉女涉遷怒年僅2歲的陳童,常對陳童拳打腳踢,或拿拖鞋、玩具車、衣架或「愛的小手」,對陳童砸頭與毒打全身,甚至用腳踩踏陳童腹部,張男嫌陳童哭鬧,也涉跟著動粗,還故意不讓陳童吃飽。
陳童受虐期間度過3歲生日,因慢性營養不良,身高僅92公分、體重12公斤,遠遠落後同齡男童,加上劉女和張男打傷陳男從不送醫,以致陳童全身累積多處瘀挫傷,頭臉、胸腹更因受創引發顱內出血、肝臟胰臟挫傷與腹血,同年(2020年)9月25日下午2點傷重休克斷氣。
劉女這時才警覺出事,撥打119叫救護車將陳童送醫,但救護人員發現陳童身體僵硬、已無生機,沒送醫並通報警方將劉女和張男送辦。檢方解剖驗屍,赫見陳童遺體內外傷痕累累,甚至「小雞雞」遭連續施暴而潰爛,慘狀令人髮指,陳童父母憤而提告。
劉女和張男在一審否認凌虐,辯稱僅用手「輕拍」頭頂、以玩具車「輕敲」頭部或用愛的小手、衣架「輕打」手心、胸口,有時會伸手打耳光,用意是教導、管束陳童,他們確實因被拖欠保母費而感受極大經濟壓力,但絕沒虐打出氣,他們還帶陳童出去玩,陳童因胃口不好所以比較瘦,並非被故意餓肚子。
一審指劉、張2人在警詢與偵查時認錯,審理時卻翻供,加上2人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顯示,劉女抱怨陳父對催促付費的訊息已讀不回,怒放話「餓死不管(關)我的事」,張男附和「給錢才給吃」等語,代表2人惡性重大、毫無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劉女12年徒刑,張男有強盜、吸毒等前科,出獄5年內再犯罪,被依累犯規定加重判刑12年6月。
檢方上訴二審認為應改依殺人罪論處,二審認為劉、張2人遷怒毫無反抗能力的陳童施暴、凌虐,導致陳童無辜喪生,但2人在二審改口認罪,已有悔意,酌減改判2人各11年6月與12年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改判2人各11年8月與12月4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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