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3煞亂砍無辜竟獲交保 檢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

▲雲林6煞砍斷男子四肢肌腱,遭警方逮捕。(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6煞砍斷男子四肢肌腱,遭警方逮捕。(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劉人豪/台南報導

雲林虎尾一名王姓男子25日凌晨時因剛好出現在一輛遭潑漆的賓士旁,被車主蒙姓男子誤認是仇家,遭6人持刀猛砍全身是血,四肢肌腱全斷,送醫後院方一度發出命危通知。檢方事後對動手3人聲請羈押,但法院給3人分別以5萬元、5萬元及1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極不認同並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30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回顧這起事件,蒙男25日凌晨發現,停放在光復路旁的賓士車遭人潑紅漆,恰巧王男載朋友至該處準備離開,他將王男誤認為潑漆的仇家,於是夥同其他5人將王男團團包圍,混亂中有人拿西瓜刀將王男砍成重傷。王男四肢肌腱遭砍斷,全身是血,自行駕車就醫。

王男的太太也在臉書發文控訴,「家務事本不想公開、但我孤兒寡母無權無勢,藉由社會輿論壓力請肇事家屬還我公道」,引發網友與媒體的關注。

▲蒙姓男子發現愛車遭人潑紅漆。(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蒙男見愛車遭人潑紅漆,認定王男是潑漆人。(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虎尾警分局獲報後,隨即出動警力將蒙姓等6名犯嫌逮捕,其中還包含一名女性,警方訊問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檢方對動手3人聲請羈押,法院分別以5萬元、5萬元、10萬元交保。對此,雲林地檢署發言人吳文成檢察官痛批,法官竟然無視被害人傷勢及案件情節重大,且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對此裁定極不認同並提抗告。

台南高分院認為,動手的3人規避日後偵查、審判及執行之可能性甚高,能否逕謂被告3人均已坦認犯行,而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甚值商榷。又原審以蒙男坦承「下手」實施強暴犯行,又提及蒙男僅屬其中在場「助勢」,情節較為輕微,似亦有論理之矛盾,非無再予斟酌之餘地。

台南高分院表示,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將原裁定予以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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