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看守所。(圖/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在監32年、押在台北看守所至今11年仍未執行的死囚邱和順,被控粗暴性侵一名獄友長達4個月。對此,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該名獄友像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認為再議無理由駁回,此性侵案獲不起訴。
一名獄友指控,他因涉嫌強盜重罪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沒想到獄友、死囚邱和順2021年10月不斷性侵、性騷擾,並強迫他幫忙口交,還粗暴地把他弄到流血。他因害怕而不敢多言,直到今年3月16日申請換房獲准,才跟管理員訴苦,並寄信向外界媒體投訴。
北所表示,舍房內的監視器畫面只會保存一個月,由於事先未接獲被害人告知,事後查看都已被覆蓋,僅能還原1月22日一天的畫面。另外,邱和順否認有性侵一事,辯稱是幫獄友擠膿、擦藥包紮。
新北地檢署10月偵結表示,唯一的片段影像中確實為擦藥動作,無明顯搓揉或抓握動作,可見邱的話並非全屬無稽之談。此外,該名獄友診斷時,生殖器、肛門無受傷或異狀,因此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告訴人不服不起訴處分,像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對此,高檢署認為告訴人無理由再議,因此駁回,全案不起訴處分確定。
據了解,62歲的邱和順被控1988年犯下陸正撕票案及柯洪玉蘭命案,2011年5月被高院更時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同年7月駁回上訴定讞,關押至今11年仍未執行,而邱和順到案被關押至今將近34年,也是台灣司法史上關押最久的刑案被告。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