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詹姓男子積欠上千筆交通罰單與國道通行費約17萬餘元未繳,厚厚罰單儼如一本書。(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楊梅區詹姓男子因積欠ETC國道通行費、交通罰單等,累計逾千筆共計17萬餘元費用未繳納,經監理單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將詹男銀行存款扣押,詹男表示快活不下去,桃園分署查出,詹男繼承父親一棟透天厝卻故意不登記,根本不是無力繳納,由於如再拒繳將面臨透天厝被法拍後果,詹男終於同意辦理分期繳納。
桃園分署指出,41歲的詹姓男子總計積欠國道ETC費用617筆、交通罰單485筆,累計共計1102筆,欠款金額累計17萬餘元未繳,監理站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詹男案件移送後,其銀行帳戶已被桃園分署扣押存款1萬多元,今年11月初寫信向桃園分署說,存款扣押讓其生活快過不下去,還提出銀行存摺明細、水電費帳單、子女安親班等支出資料,希望分署撤銷存款扣押命令。桃園分署查出,詹男名下財產,除薪資與一輛16年老車以外,確實並無其他財產,但後來查出發現,詹男住的透天厝,屋主仍登記於今年5月間過世父親名下。
分署查出,詹男是唯一法定繼承人,房貸、火災地震保險費從詹男的銀行戶頭自動扣款支應,詹男擔心罰單沒繳,繼承房子後會被法拍,所以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桃園分署告知詹男,如果拒繳交通罰單,繼承透天厝後將面臨法拍,詹男擔心不動產遭拍賣,同意立即辦理分期繳納欠款。
桃園分署呼籲,若收到ETC通行費繳款通知、交通罰單,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免移送執行後,被扣薪、扣存,甚至面臨拍賣動產、不動產,得不償失。針對有繳款能力卻故意不繳納之義務人,必要時將施以拘提、管收等執行方式,以督促履行公法義務與維護國家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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