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筆錄掩護造墓業者被反噬 北市殯儀館前館長下場曝

▲ ▼台北市殯葬處副處長王文秀貪污案,前第一殯儀館館長歐陽更生。(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殯儀館前館長歐陽更生。(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台北市府殯葬管理處前副處長王文秀涉收賄案,昨(11月30日)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王女獲准,殯葬處第一殯儀館前館長歐陽更生也涉案交保5萬元,但他另因2016年調查1起違法修墓案,涉做假筆錄掩護熟識的造墓業者,反遭業者和盤托出實情,北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歐陽更生1年6月徒刑,殯葬處時任公墓巡山員孫佩仁涉包庇業者違法起掘土葬骨骸回葬,雖沒收賄,仍被依圖利罪判刑1年4月,均可上訴。

歐陽更生現已退休,他做過警備總司令部教誨師、法院書記官與區公所職員,2001年起,歐陽更生任職台北市府殯葬管理處,從總務課課員一路做到課長、市立第一殯儀館館長,2016年8月間,他擔任殯葬處墓政管理員時,發現轄內公墓有人未經申報就擅自修繕家族墳墓,通知陳姓女業主說明時得知,是他熟識的造墓業者邱垂港承攬工程。

陳女表明,以30萬元全權委託邱男辦理相關申請程序與修繕,歐陽更生卻扭曲陳女原意,造假筆錄寫成「原先想請邱垂港施作,但他說怕麻煩就沒有作,我就找一位陳姓、張姓的工人施作,他們的聯絡詳細資料我沒有帶來,也不方便給你」。

接著,歐陽更生涉再以邱男口吻偽造接受調查筆錄:「確實有一女士請我修繕你所提示照片的墳墓」、「我開價30萬,價錢沒談好,她就找別人做了」、「完工沒多久,就被你查獲。你那時不是也看到,在那邊整理的工人都不是我的工人」等語。

檢調2017年獲報蒐證,去年(2021年)起訴歐陽更生涉嫌圖利邱男免遭裁罰3萬元,歐陽更生不認罪,堅稱照實製作調查筆錄,但陳女證稱歐陽更生竄改她的原意,邱男更如實交代,當年被通知到場說明,歐陽更生就拿出已寫好的訪談紀錄,他納悶怎沒一問一答並全程錄音,看完內容雖跟實情不符,不過可以少一張罰單,就簽名了。

法官指出,依《台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違法修繕墳墓是處罰業主、不是造墓業者,而陳女確實已被裁罰3萬元,所以歐陽更生沒圖利邱男,但公務員應據實製作公文書,以維護公信力,歐陽更生刻意掩護邱男而傷害公文書正確性,毫無悔意,雖未因此取得任何不法利益,仍依公務員登載文書不實罪判刑1年6月,不給緩刑,若就此定讞將須坐牢。

同案另1名被告孫佩仁被控2016年擔任台北市府殯葬處陽明山第一公墓巡山員時,得知金姓民眾委託風水師與撿骨業者,違法將土葬先人骸骨起掘日曬後再回葬,卻涉嫌擅自通融不查報。

孫男到案承認放水,法官認定孫男掩護撿骨業者免被裁罰,但孫男沒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且在偵查中自白犯罪可減刑,依圖利罪判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因孫男有4次酒駕被判刑紀錄,最近一次執行完畢後5年再度犯罪,法官沒准許孫男緩刑,且褫奪公權期間不能服公職,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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