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酒駕被吊銷駕照,心想騎無牌電動車應該沒事,結果還是被抓。(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61歲陳姓男子曾因酒駕被吊銷駕照,無駕照可用,心想改騎不用駕照的電動二輪車,應該沒事,沒想到碰上電動二輪車也要掛車牌的新規定,警方攔下宣導時,撲鼻而來的是濃濃酒味,酒測值0.25MG/L,明顯超標,警方除開罰、禁止駕駛、吊扣車輛,還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台中警二分局文正所警員李旻哲11月30日晚上7點30分行經雙十路與自由路口時,發現陳男騎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沒有懸掛號牌,於是上前要向他宣導電動二輪車也要掛牌才能上路的新法,結果卻聞到濃濃酒味,當場測得酒測值0.25MG/L。
陳男自稱,之前曾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本以為喝了3瓶保力達,騎電動二輪車會沒事,沒想到一樣酒駕,大嘆代價不小。
警二分局從11月30日至12月1日,已取締3件電動二輪車酒駕,1件拒絕酒測,2件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呼籲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且務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駕駛須年滿14歲。若未領牌上路,將處1200-3600元罰鍰,並移交保管;若騎未經審驗合格電動車將予以沒入。另法令施行前已經購買電動車,須在2年之內換牌照,未掛牌最重處3600元,未投保最重處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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