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人夫看到妻子和男子互傳「腰在酸」、「口頭激烈」等對話,認為妻子搞外遇,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一人夫向妻子小萱(化名)借電腦,發現小萱和工作上往來的男子阿隆(化名)之間,有「腰在酸」、「口頭激烈」等對話,認定他們有口交行為,怒而提告。不過阿隆提出醫療報告,證明自己真的有長期下背痛等問題,法官也認為無法從「口頭激烈」判斷2人有口交行為,判人夫敗訴。
人夫指控,他於前年5月向妻子小萱借筆記型電腦時,意外發現妻子和男子阿隆有「腰在酸」、「口頭激烈」、「想像睡妳的2樓中」等對話,認為2人有口交行為,讓他大受打擊,婚姻也因此破裂,提告對阿隆求償100萬元。
人夫拿出訊息證據,內容為小萱說「你這樣睡眠不足,我會不捨」,阿隆回「妳是我的加油站呀」,另還有小萱說「你的腰在酸」、阿隆回「不會啊。昨天下午除口頭並沒有激烈的運動啊…哈哈」,以及小萱說「大睡一下。你會不會覺得我很皮」,阿隆回「兩個嗯,想像睡妳的2樓中」等對話。
阿隆則表示,他和小萱只是市府職員與區公所之間的公務來往,他看待小萱如晚輩,「腰在酸」是指他長期有下背痛、頸胸椎神經根病變等痼疾,並非人夫想像中的口交行為,並提出2019年間在門診就醫資料為證。他也解釋,因小萱說她花費300多萬元整修住家,並邀約同仁參觀,他才說「想像睡妳的2樓中。」表示羨慕,而「妳是我的加油站」,則是謝謝小萱送他咖啡提振精神,他認為人夫刻意截取片段對話,已扭曲文意。
法官審理,認為阿隆確有多次到醫院就診紀錄,小萱所說「你的腰在酸」等語,是在關心他的身體狀況,而單憑阿隆回覆「除口頭並沒有激烈的運動啊」等語,無從推認2人有口交行為,其他對話也難認有逾舉,判人夫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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