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論文抄襲案連環爆,桃園市長鄭文燦與立法委員蔡適應上周接連因論文涉及抄襲,分別遭台大、台北大學撤銷學位。教育部長潘文忠今(5日)表示,只要有疑似抄襲、具名檢舉,違反學術倫理規範的規定,就《學位授予法》相關規定審查,不管是碩、博士論文,或各大學都是一致規範。
▲教育部長潘文忠 。(圖/記者楊惠琪攝)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5日)出席立法院司法委員會答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指出,有關學生的學位論文,不論是碩士或博士論文,都是依照《學位授予法》與相關學術倫理規範,由學校依照相關指導跟作業流程來審查、授予學位,若有疑似抄襲、被檢舉等違反學倫案的部分,教育部也有頒行相關學術倫理審查相關的作業規範。
潘文忠強調,只要有具體具名提出相關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的,教育部都要求各大學依照《學位授予法》與相關學術倫理規範來審查,不管是哪所大學或研究所,都是一致規範。教育部目前尚未收到鄭文燦、蔡適應提出訴願。
針對媒體詢問內閣改組是否有異動規劃,潘文忠重申,自己只要在位工作的每一天,都會盡心盡力,跟教育部同仁推動相關教育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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