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港警方會同監理站、環保局執行稽查勤務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里港警分局為防制非法改裝噪音車妨害安寧,持續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在台3線路段執行「監、環、警聯合稽查」勤務,展現執法力度與強度,以主動攔停稽查方式,針對車輛噪音及改裝車體等違規行為,加以告發,避免改裝車輛聚集及噪音擾民情形。
民眾駕車出遊,隨著改裝技術及風氣日漸興盛,少數車主不當改裝引擎、排氣管或裝置高音量喇叭,驅車上路呼嘯而過,製造高倍噪音,以致民眾抱怨深夜有噪音車「炸街」,且高音量喇叭按鳴時,導致用路人駕車慌張而造成事故,讓噪音車儼然成為馬路上新興的公害。
里港警分局呼籲,非法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而非法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鍰。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鄭頴聰表示,將持續會同監理站、環保局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處所,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執行聯合稽查,加強取締改裝噪音車輛,並機動編排測速照相及取締酒後駕車勤務,還給民眾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