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男將離家出走的女網友安置在旅館,卻2度與她嘿咻並偷拍性愛片,女方發現後氣憤提告。(示意圖/123RF)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孫姓男子收留一名負氣離家的女網友,將對方安頓在旅館,期間2度與她嘿咻,過程中不斷問「我的跟妳男友誰比較大」,事後女方提告性侵,孫男堅稱兩情相悅,檢警查出他還偷拍與女方的性愛影片。法官審理發現,孫男確實趁女方背對鏡頭或閉眼時偷拍,但畫面卻也證明女方配合變換姿勢,顯非毫無意識或被迫,孫男所涉法定刑至少3年徒刑的乘機性交行為均無罪,高等法院只依妨害秘密罪判孫1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女方提告指稱,她在酒店工作,和孫男是網友,2020年3月25日深夜,她負氣離家出走,聯繫孫男找地方過夜,孫男隔天凌晨專程開車接她到新北市一家旅館安頓,在房內喝酒玩遊戲,當天上午6點多,孫男趁她酒醉熟睡之際性侵得逞,29日的中午,她在睡夢中又遭孫男淫辱一次。
孫男到案喊冤表示,2次上床都事先徵得女方同意,女方全程清醒,雙方「辦事」時,也沒拒絕他的要求。檢方不相信孫男辯詞,進一步查出他以手機偷錄影這2次和女方的性愛過程,包括女方裸露胸部與私密部位等影像共5個檔案,孫男坦承拍攝前沒詢問女方可不可以,但辯稱錄影時把手機放在女方的正面,「她應該有看到,也沒有反對」,但檢方認定孫男性侵又偷拍,除乘機性交外,再加一條妨害秘密罪。
但法官勘驗影像時,發現女方配合孫男翻身、變換姿勢,彼此雖沒交談,但女方以雙臂支撐趴跪,並非「熟睡無意識」,加上女方在警詢原本說「看電視突遭孫男強脫衣物性侵」、反抗無效,女方並指稱孫男一直問她「大不大,跟妳的男朋友比,誰比較大」等語,可是女方看完孫男偷拍影片,就翻供說酒後半睡半醒遭性侵,說法前後不一。
法官審理後,孫男起訴乘機性交罪嫌部分,法官審後判他無罪;針對竊錄部分,法官勘驗發現女方的姿勢多半是側躺、趴跪背對鏡頭,就算仰躺,也始終緊閉雙眼,沒有正視鏡頭的舉動,不排除女方確實不曉得孫男在錄影,據此將孫男所犯2個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各判刑7月、合併應執行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與緩刑,上訴高等法院後仍維持原判,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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