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援寡婦10年!台北男「單獨按摩」她女兒26次 女學生崩潰求助老師

▲▼少女、女學生、網路交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的父親過世後,媽媽的男同事小黎開始提供金援幫忙,圖與本文無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男子小黎(化名)得知女同事的丈夫過世後要獨立撫養女兒小美(化名),透過提供10年金援而博得母女的信任。然而,小黎竟趁寡婦不在家時猥褻小美多達26次,讓小美崩潰地向學校老師求救,案情才得以曝光。台北地院判決出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小黎有期徒刑9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黎得知女同事的先生過世後要獨立撫養小美,因此提供照顧及金援達10多年。沒想到,小黎竟趁小美不在家,以每周兩次的頻率到女同事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藉口要幫小美按摩,卻以膝蓋壓住對方的腳部進行猥褻。

小美因家裡經濟受到援助而不敢反抗,最終無法接受,才向學校的輔導老師請求協助並通報,進而讓案情曝光。

▲王姓男子去年擔任桃園市某國中代課老師,卻兩度誘拐女學生上摩鐵搞車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因家中接受小黎的幫忙而不敢反抗,但最終忍不住向老師訴苦,圖與本文無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檢方指出,小黎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共計13週,以每周兩次的頻率到小美家中對小美強制猥褻,共計26次。

小黎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與小美的母親進行調解,當庭給付全部賠償金,被害人方面也同意給予小黎緩刑的機會。

台北地院認為,小黎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共26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緩刑2年,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小美為性侵害、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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