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槍擊案,男子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持槍埋伏射擊。(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翁子皓/新北報導
新北高姓女子與林姓男子分手後,另與王姓男子交往,不料卻屢遭林男騷擾,她不堪其擾,提告並申請保護令,沒想到,今年5月11日,她與男友在自家門外,遭林男近距離開槍,幸送醫搶救後無生命危險。新北地院近日審結,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6年。
林男不滿前女友高女分手後另結新歡,屢屢騷擾高女,遭高女申請保護令,他收到法院的調查通知書後,竟深夜持槍埋伏在高女新北市三重區住處,見高女與男友王男出現後,上前與兩人發生口角爭執,情緒激動之下,面對面朝王男胸口開槍,導致王男右手摀住胸口坐倒在地。
林男將槍口轉而對準坐在機車上的高女頭部,近距離連扣2次扳機,但因卡彈未能擊發,此時見高女機車上起身驚叫,趕緊重新上膛,朝高女頭部近距離開1槍,卻被高女低頭閃過,他見高女蹲在地上,以站姿開槍擊高女左腿,不顧高女哀叫,又朝高女頭部近距離扣2次扳機,但因卡彈而未擊發。
王男見林男又重新上膛,為了保護心愛的女友,竟奮力起身奪槍,過程中遭林男開2槍,但都被他幸運躲過,經歷一番拉扯,王男成功奪下林男的手槍。林男見武器遭奪,不敢逗留,騎上機車火速逃離現場,之後被警方循線逮捕。王男送醫後,被診斷出有創傷性血胸,高女則有左側膝部脛骨粗隆非移位開放性骨折、疑左側髕骨韌帶部分受損,兩人經醫治後,都沒有生命危險。
法官認為,林男接獲家事法庭調查通知書,不知理性處理,竟持槍前往高女住處樓下,又因一時口角衝突,即起殺意,持槍分別對王男、高女胸口、頭部射擊,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6年,本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